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6-10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57名代表股份98038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32.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760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5名,代表股份21958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7.3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远程会议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
决:
1、审议《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7587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4%;
反对31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2%;
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4431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32%;
反对3163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18%;
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5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7615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7%;
反对36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7%;
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4704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43%;
反对3610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34%;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23%。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97618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7%;
反对287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29%;
弃权13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4734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44%;
反对2872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7%;
弃权13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9%。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7574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3%;
反对402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1%;
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4293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27%;
反对4021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50%;
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23%。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7610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6%;反对29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0%;
弃权13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4654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41%;
反对2952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10%;
弃权13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9%。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7655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61%;
反对300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1%;
弃权8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5103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57%;
反对3005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12%;
弃权8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1%。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7、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表决情况:
同意97530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
反对42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3%;
弃权8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3855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11%;
反对4253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58%;弃权829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1%。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7521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47%;
反对42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4%;
弃权9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3769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08%;
反对4259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58%;
弃权909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4%。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7665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62%;
反对290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0%;
弃权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6521106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8.61%;
反对29020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8%;
弃权824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31%。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0、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