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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28 00:00 查看全文

ST中迪 --%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6-3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年2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吴珺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1名代表股份101112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33.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720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3名,代表股份29025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9.7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远程会议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

决: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表决。

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门洪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门洪达先生总同意股份数906915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89.69%;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之同意股份数19546786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65.23%。

候选人门洪达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张伟先生总同意股份数905268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89.53%;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之同意股份数19382092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64.68%。

候选人张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刘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刘唱先生总同意股份数8926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88.28%;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之同意股份数1811582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60.45%。

候选人刘唱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表决。

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李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李俊先生总同意股份数870676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86.11%;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之同意股份数1592283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53.13%。

候选人李俊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郝作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郝作成先生总同意股份数884711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87.50%;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之同意股份数数17326394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57.82%。

候选人郝作成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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