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6-9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年4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90名代表股份124225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41.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7279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7名,代表股份51433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17.1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远程会议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
决: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422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0%;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2%;
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766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30%;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4%;
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66%。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3072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47%;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4%;
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4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722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847%;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4%;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49%。
(2)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302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92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4%;
弃权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0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233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926%;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4%;
弃权568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070%。
(2)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受赠股权被动形成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302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890%;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3%;
弃权5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08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214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890%;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3%;
弃权57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087%。(2)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4194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54%;
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51%;
弃权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9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498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25%;
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9%;
弃权24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456%。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4164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08%;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1%;
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46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192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849%;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2%;
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079%。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5306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48%;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3%;
弃权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2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306698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48%;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3%;
弃权122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230%。
(2)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丽、汤士永。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