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公告编号:2025-03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4月 21日,上午 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谢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7人,代表股份370657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8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0.04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4人,代表股份370067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408%。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3人,代表股份111709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1人,代表股份11170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0%。

(九)董事9人、监事3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4人、律师2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67226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6%;反对

289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弃权532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279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94%;反对289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43%;弃权532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3%。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6721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0%;反对

312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6%;弃权316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269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10%;反对312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57%;弃权316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3%。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6718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5%;反对

315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7%;弃权31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23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25%;反对315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6%;弃权3182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36720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1%;反对

315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9%;弃权2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25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14%;反对315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67%;弃权2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旭、刘川鹏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沈旭、刘川鹏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