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ST美谷: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3 00:00 查看全文

*ST美谷 --%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6-085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二审裁定从程序上驳回京汉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田汉和李莉(以下统称“原告”或“上诉人”)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美谷”或“公司”)的起诉,原告仍可通过仲裁途径主张相关损失,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告)因侵权责任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案号(2024)粤01民初1957号,诉讼请求为:判决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九州美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原审被告”)相互串通向原告追偿担保债务,赔偿原告由此遭受的应收未收的担保费损失人民币45975066.23元;判决原审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

01民初19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已预缴的诉

讼费271675.33元,予以退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1一审裁定作出后,原告不服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作

为原审被告,在二审程序中列为被上诉人。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民终

10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1民初1957号民事裁定;

(二)驳回京汉控股、田汉、李莉对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九州美谷、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指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及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二审裁定系基于仲裁管辖约定作出的程序性处理,原告仍可通过仲裁途径主张相关损失,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2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