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
04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对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一、公司预重整的基本情况1、2024年11月18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收到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送达的《告知函》和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就申
请人的申请对公司出具的(2024)鄂06破申48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向襄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具体详见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2、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编号(2024)鄂06破申48
号《决定书》,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提升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襄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详见2024年12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3、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出具的编号(2024)鄂06破申48
号之一《决定书》,襄阳中院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4、2024年12月5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通过全国企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下同)(2024)鄂06破申48号(破产审查案件)项目下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以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5、2024年12月13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24)
鄂06破申48号(破产审查案件)项目下发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开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的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以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26、2024年12月30日,公司就预重整相关事项披露了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7、2025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整投资人招募和债权申报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8、2025年2月14日,公司就预重整相关事项披露了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9、202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出具的(2024)鄂06破申48号
之二《决定书》,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期限至2025年5月28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0、2025年4月10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函告公司,截
至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共有40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产业投资人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人天津信美通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12、2025年4月25日晚,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财务投资人中国对外
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吉富启瑞天泽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燕园铭丰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厚沣信企业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运营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
3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预重整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晚收到襄阳中院出具的(2024)鄂06破申48号
之三《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奥园美谷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将奥园美谷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期限至2025年8月28日。”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
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
4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5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司相关资
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相关债务逾期会导致金融机构
直接采取措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续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采取措施,同样可能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5“金环绿纤”)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主营板块业务正常;金环绿纤何时复产
尚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排除未来仍无法清偿到期金融机构债务的情形,未来金融机构是否因金环绿纤无法清偿债务而采取司法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
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达资管已对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和公司等被告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分别获得法院受理,信达资管后续是否因相关案件继续对奥园科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171998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171998610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案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同时已有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最终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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