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6-070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兴西街5号九州通总部大厦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亮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71人,代表股份570618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596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134657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份总数的7.533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9人,代表股份13596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815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1%;
反对17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3%;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93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424%;反对17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06%;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81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1%;
反对178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4%;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93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416%;反对178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14%;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2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195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4%;
反对240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1%;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73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791%;反对240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38%;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7065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4%;
反对353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4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00%;反对353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30%;弃权1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3同意56787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4%;
反对270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5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96%;反对270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152%;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20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8%;
反对2374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8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823%;反对2374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24%;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7.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801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5%;
反对178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4%;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7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338%;反对178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1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21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0%;
反对237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8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912%;反对237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3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7.0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21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0%;
反对237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8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912%;反对237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3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5同意56800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6%;
反对257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9%;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8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052%;反对257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42%;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8.02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757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8%;
反对182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7%;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3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105%;反对182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89%;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8.03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798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反对17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4%;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76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77%;反对17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17%;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6%。
6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8.04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787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2%;
反对179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65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60%;反对179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34%;弃权3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8796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
反对178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5%;弃权38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74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82%;反对178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58%;弃权38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雄师律师、吴任桓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审查并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7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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