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95号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签订合同,双方确认合同涉及债务金额合计3.99亿元,包括本金3.58亿元、利息和罚息合计0.41亿元,奥美产投应于2026年3月19日前一次性支付3.93亿元,若债务人奥美产投按约定履行完毕偿还义务,则信达资管同意豁免剩余债务金额。信达资管系你公司关联方,本次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债务豁免金额为543.34万元,占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3.93%。经查,本次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但你公司直至2026年
4月24日才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1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6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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