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证券简称:中油资本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周五)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石油金融大厦 B座四层
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林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81人,代表股份10287177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725%。其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无股东及股
1东代表出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
东共计2081人,代表股份10287177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725%。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2.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1832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0%;反对4325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1019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146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67%;反对432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13%;弃权1019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1%。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7871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3%;反对6795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606%;弃权1349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498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236%;反对67956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4705%;弃权1349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9%。
2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怡敏、王婷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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