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证券简称:中油资本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石油金融大厦 B座
四层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放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32人,代表股份10287484119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749%。其中:现场会议无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表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932人,代表股份10287484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749%。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2.议案审议情况(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汤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28169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170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9%。
1.02.候选人:选举何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8774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766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54%。
1.03.候选人:选举洪晓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688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578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04%。
1.04.候选人:选举韩凤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6472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537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0%。
1.05.候选人:选举周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554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786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4439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66%。
1.06.候选人:选举车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7545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644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6%。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贺颖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551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441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
2.02.候选人:选举徐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8908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779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61%。
2.03.候选人:选举陈武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5171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406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9%。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137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6%;反对6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6186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400股),占出
3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902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5%;反对6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8%;弃权6186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婷、王浩霖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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