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油资本
股票代码:000617.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中油资本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油资本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3-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出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方、中国石油集团
划入方、国网英大集团指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中油资本指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济柴动力指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本报告书指动报告书》中国石油集团与国网英大集团签署的《中国石油《股份划转协议》指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中油资本379262372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
指 股A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3.00%)转划转至国网英大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划转的中油资本379262372股A标的股份指
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433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
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
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
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
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
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经营范围
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
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长期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联系电话010-599846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长期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他国家或地住地区的居留权
戴厚良董事长、党组书记男中国北京否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周心怀男中国北京否书记
段良伟董事、党组副书记男中国北京否李建红外部董事男中国深圳否邓建玲外部董事男中国北京否石岩外部董事男中国北京否王光坤外部董事男中国北京否李延江外部董事男中国北京否朱庆忠职工董事男中国北京否
周松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男中国北京否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任立新男中国北京否安全总监
谢军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男中国北京否
张道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男中国北京否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陈东升男中国北京否组长
宋大勇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男中国北京否
-6-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地点股票代码持有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直接持股直接持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 上交所、 601857.SH/ 82.17%
15038236.32
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 00857.HK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29151.80
0.16%
直接持股
中国石油集团工直接持股256782.6845.99%
上交所 600339.SH
程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000.00间接持股
17.91%
大庆华科股份间接持股
深交所 000985.SZ 间接持股7133.97
有限公司55.03%昆仑能源间接持股
联交所 00135.HK 间接持股485308.61
有限公司56.05%
中国冶金科工股 上交所、 601618.SH/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122776.00
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 01618.HK 5.92%
鞍钢股份 深交所、 000898.SZ/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84500.00
有限公司 联交所 00347.HK 9.02%中石化炼化工程直接持股(集团)股份有 联交所 02386.HK 直接持股21998.00
5.01%
限公司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拓宽双方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中油资本 379262372 股 A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划转至国网英大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中油资本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中油资本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石油集团作为中油资本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中油资本
97788396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3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
流通 A股;通过济柴动力间接持有中油资本 24153292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石油集团将直接持有中油资本93995772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3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A股;通过济柴动力间接持有中油资本24153292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A股。
二、《股份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26日,中国石油集团与国网英大集团签订了《股份划转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石油集团同意通过国有股份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中油资本379262372 股 A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划转给国网英大集团;
2.《股份划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中国石油集团就本次划转事宜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
3.因标的股份的划转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中国石油集团与国网英大集团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国石油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6127455股 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下同。
-9-4.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中油资本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油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石油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划入方的调查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确认划入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且受让意图明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到期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附加特殊条款情况、补充协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石油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本次拟划转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本次划转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及补充协议。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有股份划转。中国石油集团与国网英大集团签订《股份划转协议》,约定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国有股份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中油资本
379262372 股 A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划转给国网英大-10-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后。
八、如本次股份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进展情况
本次划转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1-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中国石油集团的营业执照;
二、中国石油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
-14-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厚良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上市公司所在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上市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地道路7号
股票简称 中油资本 股票代码 000617.SZ信息披露义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信息披露义务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人名称限公司人注册地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动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份数量变化人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公司实际控制东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9778839652股、间接持有241532928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77.35%、间接持有1.91%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股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数量:379262372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变动比例:3.00%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数量:直接持有9399577280股、间接持有241532928股
变动后比例:直接持有74.35%、间接持有1.91%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待定,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国有股份划转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份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露资金来源
-16-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人是否拟于未
12或减持中油资本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来个月内继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否√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准-17-(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厚良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