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证券简称:海螺新材公告编号:2026-24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9人,代表股份203715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76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3人,代表
1股份201920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93%;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有86人,代表股份179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8人,代表股份2167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371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179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9%。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300154499.6496%7065000.3468%73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5332067.0623%70650032.6009%73000.3369%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300154499.6496%7065000.3468%73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5332067.0623%70650032.6009%73000.3369%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298904499.6435%7190000.3529%73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4082066.4855%71900033.1777%73000.3369%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300094499.6493%7070000.3471%74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5272067.0346%70700032.6239%74000.3415%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298844499.6432%7195000.3532%74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4022066.4578%71950033.2007%74000.3415%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298894499.6434%7190000.3529%74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4072066.4809%71900033.1777%74000.3415%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选举王敬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普通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与会股东
20298894499.6434%7190000.3529%74000.0036%
表决情况
其中:中
小股东表144072066.4809%71900033.1777%74000.3415%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4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方仕江先生、张治栋先生、王亮亮先生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洋、王文豪、周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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