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股票简称:盈新发展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赓宇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论证,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每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后的持股总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0%。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761544512股(含
1761544512股)。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7931.38万元范围内,最终发行数
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7931.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先进封测及存储模组制造项目132066.82105322.44
2存储器主控芯片研发项目33822.9420608.94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2000.0052000.00
合计217889.76177931.38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
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
间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董事会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股东会决议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关于发行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6、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次序;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
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
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当提请股东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除第8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甲
16号院盈新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