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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8 00:00 查看全文

恒立退 --%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4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5]第198号),具体内容如下: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5年4月30日,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第二条、《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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