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证券简称:吉林敖东公告编号:2025-06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32)。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单位开户行开户账号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支行0739100104002249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612662265
3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431901036510222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市支行07811001040021567
5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431901518610777
6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90302011015200031581
三、全部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023.6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结项,节余资金11927.7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存款利息收入节余资金8095.85万元。详见2025年8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2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已将“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少量余额转至其留存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销账户前余额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支行073910010400224980.0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612662265103024.23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431901518610777727.28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903020110152000315812.7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仍将保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支付剩余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保留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单位开户行开户账号
1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431901036510222
2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市支行07811001040021567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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