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3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长安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初余额41166277.19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182852.64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净额35662694.18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686435.65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0.00
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
1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3301643.80元;2023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666189.4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83812.3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62694.18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6213404.73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根据当时生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3100022429200120491活期存款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3100022429200140179活期存款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023900071110101活期存款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39550180801735963活期存款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5001010120010031117活期存款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111201013100435758活期存款0.00
合计0.00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投入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
(310002240902210113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3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4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598608.41入募集资3566.27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0545.86入募集资607621.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6.82%金总额截至期末是否已变项目是否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投资进度项目可行性是更项目调整后投本年度投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承诺投资1计投入金额(%)(3)否发生重大变(含部分资总额()入金额可使用状的效益效益
向总额(2)=(2)/化
变更)态
(1)
H系列五期、
NE1系列一期
是141568.38103313.68-103922.78100.59%是236471.50是否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
力升级建设项是11505.758251.85-8342.63101.10%是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CD569生产线
是15576.229418.59-9616.70102.10%是20497.58是否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
有限公司调整是249958.06142399.783566.27142980.10100.41%是16959.3否否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80000.00180000.00-180000.00100.00%不适用--否新一代节能产
品转型升级项否-160545.86-162759.13101.38%是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合计598608.41603929.763566.27607621.34100.6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项目可行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未达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5年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传统燃油乘用车销量下滑,行业竞争加剧。
具体项目)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2020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项目先期投入137881.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及置换情况 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理情况
公司原计划的 H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
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项目实施出现规模,并将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结余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的金额及原因
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5尚未使用的募
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集资金用途及务发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项目达到本年度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资改变后的项目改变后目拟投入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实际投际累计投入进度(%)可行性是否发的项目募集资金用状态日的效益计效益
入金额金额(2)(3)=(2)/(1)生重大变化
总额(1)期
1. H 系列五期、NE1 系列
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新一代项目节能产
2.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
品转型160545.86-162759.13101.38%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升级项
3. 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
目
4.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调整升级项目
合计-160545.86-162759.13101.38%----
1.变更原因:公司原计划的 H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
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
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体项目)模,并将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信息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不适用
具体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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