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3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7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826038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9%。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7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727279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7.145%。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
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其中 1 名股东同时持有 A 股和 B 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6506034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44.130%;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415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6676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3.015%。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875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 6.016%。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 人(其中 1 名股东同时持有 A 股和 B 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8307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5.379%;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共 4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450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0.637%。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提案表决提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编码票数(股)票数(股)票数(股)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审议
1.00480491964799.563197932310.41013253400.027
作报告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审议
2.00480531747099.571193818080.40113389400.028
作报告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审议
3.00480561558499.577188503820.39015722520.033
文及摘要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审议
4.00481074565799.683145417610.3017508000.016
预案通过
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
5.00及2025年度财务预480646777899.594181256400.37614448000.030
通过算说明关于2025年度日常审议
6.00关联交易预计的议115649228398.346181960281.54712593520.107
通过案审议
7.002025年度投资计划480572224699.579190909840.39612249880.025
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审议
8.00480662671699.598183663140.38010451880.022
务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审议
9.00公司开展外汇套期480670723299.599183745800.3819564060.020
通过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25年度
审议
10.00财务报告及内部控480336008299.530212467380.44014313980.030
通过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B 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编码票数(股)票数(股)票数(股)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9261698193.78261399686.21713000.001
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9261698193.78261399686.21713000.001
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3.009284349594.01157121905.7842025640.205
及摘要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4.009670838997.92520485602.07413000.001
案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5.002025年度财务预算说9411905995.30346378904.69613000.001
明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
6.009368618194.86448695044.9312025640.205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2025年度投资计划9244388193.60661118046.1892025640.205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8.009374783594.92750091145.07213000.001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9.00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9376499994.94449919505.05513000.001
业务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
10.00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9117061992.31775863307.68213000.001
计机构的议案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编码票数(股)票数(股)票数(股)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115482909298.204197932311.68313253400.113
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115522691598.238193818081.64813389400.114
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3.00115552502998.263188503821.60315722520.134
及摘要
4.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116065510298.700145417611.2367508000.064
3案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5.002025年度财务预算说115637722398.336181256401.54114448000.123
明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
6.00115649228398.346181960281.54712593520.107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2025年度投资计划115563169198.273190909841.62312249880.104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8.00115653616198.349183663141.56210451880.089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9.00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115661667798.356183745801.5639564060.081
业务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
10.00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115326952798.072212467381.80614313980.122
计机构的议案
(4)B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编码票数(股)票数(股)票数(股)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9261698193.78261399686.21713000.001
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9261698193.78261399686.21713000.001
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3.009284349594.01157121905.7842025640.205
及摘要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4.009670838997.92520485602.07413000.001
案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5.002025年度财务预算说9411905995.30346378904.69613000.001
明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
6.009368618194.86448695044.9312025640.205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2025年度投资计划9244388193.60661118046.1892025640.205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8.009374783594.92750091145.07213000.001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9.00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9376499994.94449919505.05513000.001
业务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
10.00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9117061992.31775863307.68213000.001
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第6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
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
3650090555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晓慧、陈启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
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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