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4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
九董事会第五十四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 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含),回购 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 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回购 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回购 A股股份 1128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38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2652217.73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 B股股份 208408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024%。其中,最高成交1价为4.03港币/股,最低成交价为3.69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81426900.53港币(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71314493.75元(按2026年4月30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7581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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