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5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
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及间接控
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8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7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
9月9日期间,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8%,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590.65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570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中国长安汽车现任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9人。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
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长安汽车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9人计划自2025年8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7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8%,增持股
1份金额为人民币590.65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57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增持本次增持后增持姓名职务持股金额
数量持股持股(万持股比例(股)比例数量(股)%元)数量(股)()(%)中国长安汽车董事
长、党委书记,长安朱华荣5008640.0051%2530031.425261640.0053%
汽车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长安汽车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赵非2136130.0022%2500032.832386130.0024%
长安汽车董事、党委副书记
中国长安汽车董事、
谭本宏党委副书记,长安汽3530800.0036%2430030.063773800.0038%车党委副书记中国长安汽车副总经
贾立山理、党委常委,长安00.0000%2500031.18250000.0003%汽车董事中国长安汽车副总经
邓威理、党委常委,长安00.0000%2440030.17244000.0002%汽车董事中国长安汽车副总经
邓跃明00.0000%2500031.56250000.0003%
理、党委常委中国长安汽车总会计
王锟00.0000%2500030.99250000.0003%
师、党委常委中国长安汽车副总经
蒲星川理、党委常委,长安00.0000%2450030.19245000.0002%汽车纪委书记长安汽车常务执行副
叶沛3530800.0036%2370030.003767800.0038%总裁
长安汽车董事、总会
张德勇3530800.0036%2490031.083779800.0038%
计师、董事会秘书
李名才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3530800.0036%2450030.213775800.0038%
杨大勇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2522000.0025%2500030.832772000.0028%
彭陶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2486120.0025%2420030.012728120.0028%
张晓宇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2486120.0025%2700033.212756120.0028%
王孝飞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1719900.0017%2320030.211951900.0020%
王辉长安汽车副总裁1719900.0017%2810034.622000900.0020%
张法涛长安汽车副总裁2486120.0025%2440030.112730120.0028%
2邓承浩长安汽车副总裁00.0000%2510030.92251000.0003%
贺刚长安汽车副总裁476840.0005%2500031.08726840.0007%
合计-35164970.0355%473600590.6539900970.0402%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并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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