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19
债券代码:148147.SZ 债券简称:22长安 K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及回购股份注销减资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856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8564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2.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合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合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97%至1.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按照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8484折算约合6.78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按照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 8159 万股,回购 B股股份数量 10990万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书面材料寄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号金融城 2号 T2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提交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5月3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倪尔科、揭中华
4.联系电话:023-67594008
“22长安K1”的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关于召开“22长安 K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