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9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5066268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11457910.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5066268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 元(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6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1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802 室
联系人:徐明晓
邮编:312000
咨询电话:0518-85153595
传真:0518-85150105(传真请注明“权益分派业务”)
电子邮箱:ydkg@grand-holding.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