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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4-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无法获得审批通过导致交易被终止、交易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交易被终止

等多项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

现可能导致中止、取消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产生实质性

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电子集团”)、共青城华鲲振宇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月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海南云

1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于2023年9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及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6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69)。

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9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各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照《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并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2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8日、12月18日及2024年1月17日、2月1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6、2023-91、2024-1、2024-7)。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公司曾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高投电子集团的通知,高投电子集团已参与竞价购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持有的华鲲振宇22%股权,并受让了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长虹基金”)持有的华鲲振宇3%股权,完成了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3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7)。

高投电子集团此次收购的华鲲振宇25%股权不参与本次交易,上述收购事项不涉及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经成都市国资委审核后报成都市政府审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存在未在规定的

6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导致需重新确定支付对价发行股

份的定价基准日,从而存在交易各方无法就重新确定的发行股份的价格达成一致,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须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

等决策及报批程序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涉及审批程序复杂、预计周期较长,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审批通过,以及取得相关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审批通过,则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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