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4-2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09974.70元。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
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整个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522412.9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195.94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890766.04元,本期转让子公司股权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72922.39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4441.05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1、公司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540.15元。
2、公司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017752.93元。公司并购成都
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系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一部分系核心商誉。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按照递延所得税负债摊销的同等金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017752.93元。
(四)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嘉悦汇项目应收款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嘉悦汇项目应收款项金额为
182874041.81元,坏账准备余额为73394136.59元,账面价值为
109479905.22元。
2(2)公司收到嘉悦汇项目执行案款3.5亿元,同时根据四川省成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按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2023年度嘉悦汇项目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88717675.7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比例为20.08%。
(3)嘉悦汇项目因建设单位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公
司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向
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判决建设单位向倍特建安支付该项目已完工工程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并且确认倍特建安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根据仲裁结果,倍特建安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倍特建安已收到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和执行案款3.5亿元(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12月4日、12月26日、2021年
8月10日、2022年5月10日、5月19日、2023年2月24日、7月15日、8月16日、12月13日、1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后,倍特建安收到执行案款 1.329 亿元,倍特特建安就其承建的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项目的应收工程款4.829亿元全额收回(公告详见2024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博冠”)应收款项金额为101024482.23元,坏账准备余额为66080503.70元,账面价值为34943978.53元。
3(2)根据银川博冠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进展及《银川博冠财产管理方案》《银川博冠债权审核报告》,按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
2023年度银川博冠应收工程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1145497.68元,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比例为9.31%。
(3)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博冠”)因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项目和三沙源12
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及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2月收到宁夏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19)宁01民初3301号、3302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21)宁民终460号、462号(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0月17日、2020年5月22日、2021年
7月10日、7月15日、8月4日、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目前,银川博冠正在破产重组过程中。
二、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39127470.19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43195.94元,相应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
39170666.13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计提
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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