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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5-4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六)主持人:董事长周志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815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股的53.40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795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股的49.05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16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356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股的4.3591%。

(九)公司除董事李小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外,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

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75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7%;反对134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153%;弃权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

2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74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1362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240%;弃权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76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07%;反对134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136%;弃权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54326股。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350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3份总数的95.8843%;反对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1%;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5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0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43%;反对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1%;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56%。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54326股。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348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61%;反对1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69%;弃权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4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348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61%;反对1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69%;弃权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1%。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莉、曾亚西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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