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6-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
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独立董事龚敏、张腾文,职工董事王华清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以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和“第五节重要事项”。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9)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8)与本公告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治理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他方面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计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
2税),共派现35228000.00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会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6年经营计划》该经营计划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会议认为,该经营计划明确了202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要点,公司应积极推进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该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审计划》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该计划,一致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减值测试,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
5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13)。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按要求提交的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该议案时,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了该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6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会议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述职报告。会议强调,公司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
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述议案(一)(二)(三)(十)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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