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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6-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相

关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45.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380.1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29万元,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1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

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特征,审慎评估其预期损失率,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0.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8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0.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对应收款项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0.2%计提。

对合同资产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按其余额的0.2%计提减值准备。

(四)变更日期公司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2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3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45.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380.19万元;

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29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出具了《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意见为“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新发展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

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七章、第六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资产减值”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3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五、董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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