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6-1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该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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