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股票简称:钒钛股份公告编号:2025-6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朝辉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5人,代表股份41933237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08859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0人,代表股份584464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管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429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6%;反对836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弃权6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66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301%;反对836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29%;弃权 6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2.00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7871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6%;反对1290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7%;弃权170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2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48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564%;反对1290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27%;弃权 170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0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提案3.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62022711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绍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62325787股。 3.03.候选人:选举谢正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62022952股。 3.04.候选人:选举朱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4161911766股。 3.05.候选人:选举曲绍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6248660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796605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绍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099681股。 33.03.候选人:选举谢正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796846股。 3.04.候选人:选举朱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37685660股。 3.05.候选人:选举曲绍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260495股。 表决结果:马朝辉先生、王绍东先生、谢正敏先生、朱波先生、曲绍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4.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杜义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4162534742股。 4.02.候选人:选举邓博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4162642806股。 4.03.候选人:选举房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份数416255234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杜义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38308636股。 4.02.候选人:选举邓博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意股份数38416700股。 4.03.候选人:选举房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份数38326242股。 表决结果:杜义飞先生、邓博夫先生、房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 4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4472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11%;反对46202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8%;弃权2396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99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674%;反对46202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649%;弃权 2396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43667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58%;反对4811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4%;弃权1540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1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361%;反对4811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44%;弃权 1540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提案7.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4359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42%;反对4817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9%;弃权1550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71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353%;反对4817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208%;弃权 1550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8.0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43423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0%;反对48299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弃权160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97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33%;反对48299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98%;弃权 160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6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小茹、赵良银 (三)结论性意见:钒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