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总结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2025年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成员组成,现任委员分别为独立
董事姚禄仕先生、汤书昆先生、尤佳女士,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认真
出席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号
2025年3月20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日11.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向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汇报事项》。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宜》。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2025年4月21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日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报告》。
2025年4月27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日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后所得税
42025年6月9日费用会计处理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8月135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9月25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日
2025年10月23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7日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亦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
(二)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正常有序开展,并就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3(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
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5日,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审
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4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