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证券简称:顺发恒能公告编号:2026-38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8人,代表股份
1525645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00000085股)的66.3324%。
其中: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
1492403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7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5人,代表股份数量3324166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3%。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 800MW 级燃机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数效表决权股份股数效表决权股份股数效表决权股份结果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
151706818599.4378%85653600.5614%118000.0008%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占出席会议中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数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总数的比例
2523640574.6340%856536025.3311%118000.03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夕晖、何心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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