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9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童益恭上年末合伙人数量73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注册会计师332人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40375.59万元
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客户家数96家
审计收费总额14723.06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
2025年上市公司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含A、B股)审计 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情况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涉及主要行业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4家
审计客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的第三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1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华兴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沟通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相关事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内容)。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出
2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事项及初审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在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所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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