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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凤云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凤云)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25年9月,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将本人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凤云,1955年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新疆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美国 Tufts大学访问科学家。多年从事新疆煤质分类与煤炭加氢液化、煤油共液化、煤溶解、煤沥青改质和水力空化强化低碳芳烃歧化、烷基化、羟基化等

制备精细芳香化学品等。曾任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客座研究员,哈萨克斯坦国卡拉干达大学特聘教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业组专家顾问,新疆现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新疆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国家禁化武履约专家,国家西北地区环境应急咨询专家,新疆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新疆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英汉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自治区精品课程《化工原理》建设负责人,新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能源化学工程》建设负责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按法定时限及时收到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提供的会议资料,并获得相关情况的介绍。在此基础上,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按时出席每次会议。会议期间,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报告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任职期间报告列席缺席姓名期内会议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期内会议次数次数次数马凤云5500033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没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2025年1月20日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2025年3月27日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的议案

2025年8月29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各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2025年1月20日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3月27日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8月29日

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9月19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3月27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14日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9日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8月29日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9月19日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5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天。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条件,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公司针对重大事项会及时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性、财务状况及内控制度的完善,确保年报的按时、准确、高质量披露。在2025年年报沟通环节,全程参与外部审计师年审事项汇报会议,协同推进审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审计范围全覆盖、审计重点突出,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准确性,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柴宏亮先生、付湛辉先生、严冬梅女士、杨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本源先生、郭金龙先生、刘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姜秋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铁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冉晓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余传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经审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情

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履职,通过专业参与决策、完善治理结构和强化沟通协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凤云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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