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证券简称:英力特公告编号:2026-05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00599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9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2454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814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962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818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814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李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82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52%;反对27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830%;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8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52%;反对27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4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821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52%;反对27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830%;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8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58%;反对27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47%;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53%;反对26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855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253%;反对26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5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53%;反对26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855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253%;反对26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5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80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72%;反对27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830%;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8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456%;反对27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47%;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笑雨、雷娜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