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18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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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鉴证报告 第1-3页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第1-3页
项说明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18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8月5日止《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18号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备所
(特殊藉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09月29日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止2025年8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046,021股,发行价格为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755,617.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9,483,919.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6日出具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2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 87,250.59 25,000.00
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835.20 10,000.00
2.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1 储灰场5.91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52.00 2,000.00
2.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2 储灰场5.93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60.00 2,000.00
2.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 储灰场5.95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66.20 2,000.00
2.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4 储灰场5.92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74.00 2,000.00
2.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5 储灰场5.94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83.00 2,000.00
3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 15,327.13 1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5,412.92 7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5年8月5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41,413.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日 25,000.00 26,478.02
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0,000.00 9,798.12
3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 15,000.00 5,137.75
合计 50,000.00 41,413.90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5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04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明细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已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保荐费 28.30 -
承销费 330.19 -
律师费 27.36 18.87
审计验资费 41.32 28.17
合计 427.17 47.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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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cr year afterthisrenewal.
310000063860证书编号:No.of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edInstitute ofCPAs
发证日期: 2023 年 09 月 27Date of Issuance M /m
量31000 0063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