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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36证券简称:风华高科公告编号:2026-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共同持有公司638743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2062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566438%)的股东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阔投资”)、

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嘉合”)、广

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聚达”)减

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

股份造成的持股比例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恒阔投资、恒嘉合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6178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2.262551%;恒聚达持有公

司股份11518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5522%。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恒健国际”)为恒聚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恒阔投资为恒嘉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恒阔投资和恒健国际均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股东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持有公司股份

57850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注:*本次变动后,以上减持主体持股数量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41492%;

*本文下述部分数据表述时存在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持有公司股份63874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0624%;本次权益变动后,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持有公司股份57850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1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3号7楼710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3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住所

区三座404-405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阔投资、恒嘉合、

恒聚达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自身资金安排,于2026年

1月22日至2026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

权益变动过程持公司股份602371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持有公司股份57850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4149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股票简称风华高科股票代码000636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A 股 6023710 0.520626%

合计60237100.52062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合计持

261780102.262551240156392.075658

有股份

广东恒其中:无

阔投资限售条261780102.262551240156392.075658有限公件股份司有

限售条----件股份合计持

261780102.262551229130711.980364

有股份广东恒

其中:无嘉合投

限售条261780102.262551229130711.980364资合伙件股份

企业(有有限合伙)

限售条----件股份广东恒合计持

115183240.995522109219240.943976

聚达企有股份业管理其中:无

合伙企限售条115183240.995522109219240.943976

业(有限件股份合伙)有

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638743445.520624578506344.999998

注:公司总股本为1157013211股,剔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1147490419股。按照剔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是:恒阔投资为

2.092884%、恒嘉合为1.996798%、恒聚达为0.951810%、合计为5.04149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是□否√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

承诺为:本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上述法定承诺义务。除上述承诺外,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不存在作出其他特别承诺的情形。

4.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减持风华高科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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