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1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金光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晓聪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俊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三)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和9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审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
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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