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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茂化实华公告编号:2025-04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茂

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茂名港”)。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5962606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拥有的公司表决权合计将超过30%,导致茂名港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茂名港,本次发行完成后茂名港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可能超过公司

表决权总数的30%,茂名港已作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会批准茂名港免于发出要约系本次发行的前提,如公司股东会最终未通过前述事项,则本次发行将相应终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报备文件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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