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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茂化实华公告编号:2025-05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议

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有10项子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00至议案12.00。

3.本次股东会议案1.00至议案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8日(周四)下午2:45时。

-1-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

时间: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

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418458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200%。

其中:

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3人236065276股45.4081%

网络投票116人5780551股1.11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

102704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56%。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占总股份

-2-现场投票1人4489930股0.8637%

网络投票116人5780551股1.1119%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43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60%;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34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17%;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34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3%。

-3-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6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04%;反对2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5%;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79%;反对2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14%;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7%。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同意8413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9%;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7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91%;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33%;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5-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63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4%;反对2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5%;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5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94%;反对2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14%;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同意8413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9%;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7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91%;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33%;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7-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7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91%;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33%;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同意8413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9%;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9%;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9-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11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94%;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664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721%;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664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9%。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6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8%;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8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24%;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1%。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同意747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9%;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6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8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24%;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7%。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议案6.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01%;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318%;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7%。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6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8%;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13-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8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24%;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7%。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5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7%;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26%;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1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4%。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5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7%;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1%;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26%;反对2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0%;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4%。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至2027年度)>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同意8414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72%;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35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15%;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35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00《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4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72%;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35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16-股份总数的72.8915%;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35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4136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80%;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8%;弃权143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8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36%;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3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9%。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议案13.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07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5%;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1%;弃权124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97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25%;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24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05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1%;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1%;弃权144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9%;反对26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18-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5%;弃权144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玉祥、林沁敏。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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