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茂化实华公告编号:2026-02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8日(周五)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
期和时间: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1-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
237465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773%。
其中:
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3236065276股45.4081%
网络投票1121399889股0.26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
58898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329%。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14489930股0.8637%
网络投票1121399889股0.269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议案1.00《关于补选张保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17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2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2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36%;反对2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0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闫哲、林沁敏
-3-(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