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卢国桢)
本人作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卢国桢,公司独立董事,1982年8月出生,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9月-2010年5月,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0年5月-2011年5月,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2011年5月-至今,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在任期内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1-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参会委托出席缺席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方式未亲自参加董次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
卢国桢600现场/通讯参会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出席股东会情况:
缺席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方式
卢国桢400现场/通讯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3个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7月至今,本人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任期内,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17天。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参委托出席独立董事会议类别缺席次数会次数次数审计委员会700卢国桢战略委员会200
-2-提名与薪酬
300
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200
门会议
(三)发表事前审核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对董事会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公正的事前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意见发表时间事前审核意见表决情况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12025年4月21日同意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22025年4月21日同意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32025年4月21日同意案》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为分支机构、控股子公
42025年4月21日司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独同意
立意见
(四)其他履职情况
1.多形式参与公司经营发展。2025年,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形式,详细审阅上会材料,着重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高管绩效考核等工作。利用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2025年5月16日,本人出席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图文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主要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加强市值管理以及扭亏脱困措施等与投资者进行互
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定期参加上市公司专题培训。一是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独立董事的规范运作意识;二是定期参加上市公
司监管机构和协会线上线下培训,增强合规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是增强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以《公司章程》为核心,持续学习《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提升专业知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核程序,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中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取得本人的事前认可,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4-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公开招标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原独立董事张保国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辞去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
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提名的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考核及评价。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确认意见。
四、总体自评与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卢国桢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