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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丽丽)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孙丽丽,女,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2022年2月,任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专门从事雷达系统总体技术、电子对抗、阵列信号处理、雷达目标特性、系统工程、电磁场与微波等领域的技术及其工程化研究。2022年

2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副教授。2021年9月至今任万方发展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股东大会出董事会出席情况席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是否连续两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未亲自参会孙丽丽9900否0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

1/5审议和表决,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时间届次审议事项类型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

2023年4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会第四十九同意

27日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关于对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九届董事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023年6月

会第五十次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同意

19日

会议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

2023年6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

会第五十一同意

30日的事

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

2023年8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会第五十三同意

29日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次会议

3、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就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与公司进行交流,并就公司财务情况、内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积极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均未缺席。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工作,进入审计程序后,勤勉尽责地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给出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对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事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5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未

发现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在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的需要披

3/5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过往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编制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2月,章寒晖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4/5关规定,聘任结果合法有效。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1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84.10万份,同时,董事会同意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营、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

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在认真审议议案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

2024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规定,

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丽丽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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