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修订前修订后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酬计划或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并司安排持股计划;
提出建议;(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
第十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计划或方案。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