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万
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和意见。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