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6-00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处置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13.67%股权暨交易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3年6月30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栢裕”)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并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源”)100%股权。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调整支付方式以及相关交易等约定,由北京栢裕在协议签署后的90日内,将5400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把剩余交易价款3600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天源、北京栢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北京栢裕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
4、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天源、北京栢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北京栢裕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1230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11日,北京栢裕持有北京天源86.3333%的股权,剩余13.6667%的
1/3股权未完成过户。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27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039、2024-011、2024-078)。
二、本次交易进展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处置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13.6667%股权的议案》。经审议,同意终止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持有北京天源13.6667%的股权。
同日,公司与北京栢裕及北京天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
1.协议各方于2023年6月30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后签订了三份补
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原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购买,分期支付。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累计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7770万元,
尚有1230万元未支付;甲方累计向乙方过户86.3333%的股权。
3.根据各方的最新意愿,各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进一步修改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现状确认
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原协议履行现状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770万元(大写:柒仟柒佰柒拾万元整),尚有1230万元未支付;甲
2/3方已将原协议约定的86.3333%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现持有丙方86.3333%股权。
第二条终止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
2.1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原协议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123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叁拾万元整)。
2.2甲方亦不再负有向乙方过户剩余股权的义务。
2.3原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效力确认
3.1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原协议项下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部分继续有效,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2丙方对本协议项下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安排予以认可,并承诺配合办
理股权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如有)。
第四条其他约定
4.1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对原协议未做修
改的部分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4.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正本一式叁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备案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