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孟庆春,男,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北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
2023年8月任圣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至今任天津颐安税
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5年2月6日至今担任万方发展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股东大会出董事会出席情况独立董事姓席情况名是否连续两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未亲自参会孟庆春6600否4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
1/5后的全部6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
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投票是否序参会存在反对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号情况或弃权情况
2025年第一2025年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次独立董事参会否月29日的议案》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报告的议案》
22025年第一参会否
月28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年8《关于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32025年第二参会否月27日案》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
42025年第三《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参会否
月29日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就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与公司进行交流,并就公司财务情况、内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积极的沟通。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未发现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在年
2/5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
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的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予以披露,不存在应披未披的情况。公司过往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因股权司法划转,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
3/5人的状况。2025年12月24日,九台农商行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
中对关于维护万方发展的独立性、关于避免与万方发展的同业竞争、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了声明与承诺,并对上述事项承诺持续履行中。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编制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6年2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改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营、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
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在认真审议议案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共同探
4/5讨公司的发展目标。
未来工作中,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自我力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庆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