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9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刘玉女士。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中会议出席情况及股东授权委托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代表授权委托代表会议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2583255
代表股份数(股)12142681317020012125661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8.99560.054738.9409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2563253
代表股份数(股)141112131702001394101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53180.05474.4771
(%)
1/4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万方发展会议室。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2/4与会股东及其授权代表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序号议案名称占出席会议所占出席会议所所有股东所结果票数有股东所持股票数有股东所持股票数持股份的比
份的比例(%)份的比例(%)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0012111181399.74062988000.2461162000.0133通过
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2.0012111181399.74062988000.2461162000.0133通过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12111181399.74062988000.2461162000.0133通过
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4.0012108461399.71822988000.2461434000.0357通过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5.0012108261399.71652988000.2461454000.0374通过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
6.0012108461399.71822988000.2461434000.0357通过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
7.0012108461399.71822988000.2461434000.0357通过
的议案
3/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磊、陈磊磊
3、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