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ST 西王 公告编号:2026-02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5人,代表股份234217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14116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2人,代表股份20101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股份20111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574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91%;反对1153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259%;弃权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6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88%;反对1153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672%;
弃权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52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25%;反对1259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763%;弃权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22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83%;反对1259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124%;
弃权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3%。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6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28%;反对1262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918%;弃权22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59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59%;反对1262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24%;
弃权22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7%。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44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28%;反对1154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273%;弃权23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3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535%;反对1154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836%;
弃权23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9%。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0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98%;反对127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4289%;弃权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99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43%;反对127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44%;
弃权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3%。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007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15%;反对6990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9845%;弃权22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75%;反对6990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77%;
弃权22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80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23%;反对101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538%;弃权21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69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29%;反对101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38%;
弃权21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3%。
(8)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7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33%;反对11223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7918%;弃权22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894%;反对11223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49%;
弃权22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26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67%;反对1030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017%;弃权108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2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619%;反对1030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622%;
弃权108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5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0.01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1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5555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4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3%。
10.02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1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5622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0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6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99%。
10.03选举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1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5657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5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50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1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1.01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1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5589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6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3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48%。
11.02选举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1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54894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3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李松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