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证券简称:仁和药业公告编号:2026-01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50万股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1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于2025年6月26日锁定期届满,2027年6月26日存续期届满。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后依据上一年
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
1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份额
A、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5.00%(含 5.00%)
第一归属期50%
B、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0.00%(含 10.00%)
A、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0.00%(含 10.00%)
B、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5.00%(含 15.00%)
第二归属期 C、2024 年至 2025 年平均营业收入相比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 50%
低于7.5%(含7.5%)或2024年至2025年平均净利润相比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2.5%(含12.5%)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569号),公司两年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无法实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两个归属期的条件。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2026年4月2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下择机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
2金额及利息。未来条件允许,公司不排除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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