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5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4.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9.9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3.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5.2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融资12000万元,期限6个月,该融资为三笔业务,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每笔票面金额均为8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12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12个月,该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5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以其签
署的《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应收垃圾处理费债权向添金国际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添金保理”)申请融资3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泰达能源和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37000万元和
1226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和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
217852.85万元和155243.7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234852.85万元和
158243.74万元,泰达能源和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2147.15万元和
67756.26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
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
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2天津泰达股份51%
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31.85%天津泰达能源集团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邹凌17.15%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668878.00666281.41
负债总额627303.97624120.06
流动负债总额626658.03623459.39
银行贷款总额227323.25227323.25
净资产41574.0342161.35
-2024年度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701998.96365806.73
利润总额3941.42784.31
净利润3387.52587.32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
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3(4)注册资本:1508585139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
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59.344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0.0331%计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30.4671%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10.1557%责任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257373.211304651.63
负债总额862858.73907180.96
流动负债总额324926.59379368.85
银行贷款总额703123.08743115.90
净资产394514.47397470.67
-2024年度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31633.6230918.08
利润总额21383.333798.60
净利润18500.192850.14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总额为219180.65万元,另以持有
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4.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廊坊银行签署三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2)担保金额:三笔各4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泰达环保向添金保理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添金保理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5(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务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应付账款、货物销售款、物流运费、货物
打包款、留购价款、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财产保险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抵押品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评估等费用)。
(2)担保金额:3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5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就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邹凌、中润华隆就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融资事项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泰达环保就其向添
金保理融资事项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
为202.4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4.68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9.93%。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6(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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