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113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2.6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3.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5.9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天津滨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12900万元,期限一年;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邮储银行”)申请融资20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固
定资产贷款7600万元,期限71个月;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环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340万元,期限60个月。以上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年度为泰达环保、扬州泰达环保和大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6000
万元、69000万元和4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扬州泰达环保和大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146979.69万元、58600.50万元和247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179879.69万元、66200.50万元和27090万元,
1泰达环保、扬州泰达环保和大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46120.31万元、
2799.50万元和1591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1508585139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
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
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257373.211233970.25
负债总额862858.73840319.76
流动负债总额324926.59319382.61
银行贷款总额703123.08743680.68
净资产394514.47393650.49
2-2024年度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131633.6294953.55
利润总额21383.3312108.42
净利润18500.199643.07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总额为210363.30万元,另以持有
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泰达环保涉诉金额为3221.53万元。
4.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3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19961.90122188.56
负债总额73635.4371682.85
流动负债总额25383.0422391.97
银行贷款总额62565.0264739.90
净资产46326.4750505.71
-2024年度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499.6715210.83
利润总额7316.154507.95
净利润6337.694179.21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涉诉金额为90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
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20日
(2)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3)法定代表人:薛聿员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4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66490.4271583.78
负债总额37062.7640022.52
流动负债总额11102.8317825.25
银行贷款总额33690.0025580.54
净资产29427.6631561.26
-2024年度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0898.187624.33
利润总额3597.542805.03
净利润2684.132106.99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大连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大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51.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融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统称“融资”)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担保金额:129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三年。
2.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环保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2)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担保金额:76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62.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大连泰达环保向建设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担保金额:234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5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
为202.4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21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2.6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7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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